海外謡

宋代:李光

嗟尔海南民,遭此赃吏阨。
衔冤无所诉,相炽起为贼。
为贼计诚拙,尚可活朝夕。
摄官陈建中,贪猥最狼藉。
有女攀势要,不料非偶匹。
但务房奁多,苞苴又络绎。
挟此恣贪惏,如虎傅以翼。
贰车号按察,往诉遭箠击。
最后差丁夫,欲免人十直。
贫民卖妻孥,强者起持戟。
至今文昌县,白昼无人迹。
其次经界官,太守乃姻戚。
随行纵狱吏,声势如霹雳。
郡县遭唾骂,图册成覆易。
三豪因衆怒,从者如苇棘。
去年从说谕,闾里已帖息。
狂谋起赇吏,从此复反侧。
愚民本无知,胁诱冒锋镝。
焚荡玉石俱,老弱转沟洫。
遗骸横道路,流血千里赤。
杀戮诚快意,赃吏有德色。
从今无忌惮,徴敛几时息。
沉香与翠羽,穷搜远弹射。
乌衣徧村墟,气焰已可炙。
久矣摄官弊,至此亦云极。
祖宗有成法,赃吏盍杖嵴。
疲民正憔悴,使者宜悯恻。
轺车难数来,时遣一幕职。
永寛海外氓,精求二千石。
世无採诗官,吾言徒感激。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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