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

唐代:王梵志

典使频多扰,(「典使」,伯三七一六、伯三六五六卷作「典吏」。
)从少(一本作饶。
)必莫嗔。
但知多与酒,火{卄又}不欺人。
(「火{卄又}」,伯三七一六卷作「㺳火」,伯四○九四卷作「火芆」,张锡厚意当作「火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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