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四十八
唐代:王梵志
兄弟义[居](君)活,一种有男女。
儿小教读书,女小教针补。
儿大与(郭校「须」)娶妻,女大须嫁去。
当房作私产,共语觅嗔处。
好贪竞盛喫,无心奉父母。
外姓能蛆姡,啾唧由女妇。
一日三场鬬,自分不由父。
近逢穷业至,缘身一物无。
披绳兼带索,行时须杖扶。
四海交游绝,眷属永还(张改作「远」)疏。
东西无济着,到处即女君(张改「安居」,项、戴校作「汝居」)。
(以上录自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卷二,原卷为伯三二一一、斯五四四一、斯五六四一。
以《敦煌掇琐》三一参校。
)(按:《全唐诗续补遗》卷二据《敦煌掇琐》录伯三二一一卷收其中二十六首为缺名《五言白话诗》。
张锡厚考证此卷为王梵志作,可以定论。
今将童氏未收之作皆录出。
)。
儿小教读书,女小教针补。
儿大与(郭校「须」)娶妻,女大须嫁去。
当房作私产,共语觅嗔处。
好贪竞盛喫,无心奉父母。
外姓能蛆姡,啾唧由女妇。
一日三场鬬,自分不由父。
近逢穷业至,缘身一物无。
披绳兼带索,行时须杖扶。
四海交游绝,眷属永还(张改作「远」)疏。
东西无济着,到处即女君(张改「安居」,项、戴校作「汝居」)。
(以上录自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卷二,原卷为伯三二一一、斯五四四一、斯五六四一。
以《敦煌掇琐》三一参校。
)(按:《全唐诗续补遗》卷二据《敦煌掇琐》录伯三二一一卷收其中二十六首为缺名《五言白话诗》。
张锡厚考证此卷为王梵志作,可以定论。
今将童氏未收之作皆录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