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医理 辨证准 ——提高膏方疗效八步走(1)

中国中医药报


□ 庞国明 河南省开封市中医院
编者按:膏方又称膏滋,系指药材反复煎煮,去渣浓缩后加辅料制成的半流体或固体制剂,是中医的传统剂型。随着近年来膏方热的广泛兴起,膏方在应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凸显出来。河南省开封市中医院院长、河南省首届名中医庞国明教授就影响膏方疗效的8个因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探讨,本版今起分8部分予以介绍。
膏方是中医防病保健的一种剂型,必须在辨证论治的前提下施膏。如果医理不明、辨证不准,就会形成“业医不明脏腑,则病源莫辨,用药(膏)无方”的局面,直接影响到膏方的临床疗效。因此提高膏方疗效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
辨证论治,调整阴阳
中医认为,人体阴阳平衡才能够保持正常的生命活动,阴阳失衡则疾病发生,正如《素问·生气通天论》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调整阴阳,利用药物的偏胜之性,来纠正人体阴阳气血的偏胜偏衰,达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的目的,这是膏方施治的目的。辨证论治是中医的基本特色之一,只有在辨证论治思想的指导下,明确患者何种证型,确立治则,选定主方,才能达到调整阴阳、养生保健、预防疾病、延年益寿的目的。辨证论治,调整阴阳,是中医养生和治病的基本思想,也是施膏的基本原则。
三因制宜,因适而为
因人制宜,注重个体差异 人体体质的偏颇,是病邪得以侵袭、疾病得以产生的基础,而体质因年龄、性别、生活境遇、先天禀赋、后天调养等不同而各有差异,故施膏遣方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因人而宜。如偏于阳虚体质避免应用阴寒伤阳类药材;血证不宜用辛热刚燥之剂;孕妇忌用破气活血、滑利之剂。
因时制宜,顺气而调 四时之气的升降浮沉对疾病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古代医家据此提出随时为病,当随病制方的治疗思想。李杲在《脾胃论·脾胃将理法》中提出“春时有疾,于所用药内加清凉风药,夏月有疾加大寒之药,秋月有疾加温气之药,冬月有疾加大热药,是不绝生化之源也”。临床施膏遣方用药,也必遵之。
因地制宜,地异方宜 不同的地理环境,由于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不同,人的生理活动和病变特点也不同,所以选用药物亦应有所差异。即使相同的病证,治疗用药亦当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如阳虚者选用肉桂、附子、红参等大辛大热之品,在南方、北方的用量则有大小之别,也应注重配伍反佐的不同,以防内补外热,助阳生火之弊。
把握三态,辨体施膏
亿万苍生,身体健康状况分为健康、亚健康、疾病三态,只有辨体、辨病(病位、病性)、辨证相结合,把握关键,方能正确施膏。
健康态(约占5%):“未病先防”为务,重在平调平补,以调养、维护、扶助正气为目的。
亚健康态(约占75%):“欲病未病”态,仍以“未病先防”为务,以辨别体质类型为依据,辨体而调,逆转偏颇体质,力求平和,达到阴平阳秘的健康标准。
疾病态(约占20%):其脏腑、阴阳、气血津液的功能及代谢失常,病机不断变化,施膏当以调整阴阳、纠偏校弊、治疗疾病、既病防变为原则。
做到以上几点,识证明理,精究原委,把握病机,三因制宜,是提高膏方临床疗效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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