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岳“通一”论浅析
中国中医药报
□ 丁晓 山东中医药大学
张介宾,字会卿,号景岳,别号通一子。《景岳全书·传忠录》诸篇中颇多与“通一”相关的论述,现总结并浅析于下。
心存医理 方可为医
张景岳认为,要研究事物当先明其理,而医学执掌人之性命,为世间至大至要之术,故明确医理对于医生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疾病有万种之多,但是每一种病都有病因病机,医者若能在临证之时明确医理,洞察某病之本,得病之真,则某病之治则治法方药也明确无疑。所以《景岳全书·传忠录》中首言“故医之临证,必期以我之一心,洞病者之一本,以我之一,对彼之一,既得一真,万疑俱释,岂不甚易?一也者,理而已也”。
张景岳根据道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理论公式,认为医理是最高层次的,医理之下分阴阳,即为二纲,二纲之下又有六变,即表里寒热虚实,医者若能明确此二纲六变,天下百病即能如指诸掌。
其中,对于阴阳二纲,《内经》认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即阴阳是自然界的法则和规律,是归纳事物的纲领,是事物变化的根源,是事物产生和消亡的原因,是自然界万物运动变化的内在动力。张景岳秉承《内经》理论,认为阴阳是纷繁复杂的医理的归纳纲领,表里寒热虚实是诊病施治的关键,六变之中,独重对虚实的诊察。他认为若是邪气实而误补,救治较易,若是元气衰而误攻,则生命垂危,不可生矣,所以临证之时,当以察元气为先。正如其所云:“至若六者之中,多有兼见而病者,则其中亦自有源有流,无弗可查。唯于虚实二字,能总贯乎前之四者,尤为紧要当辨也。”他还说,“故凡诊病施治者,必当察元气为先,而后求疾病。”其主张在探查疾病虚实时,以脉象为凭,其中脉象有力有神者为元气充足之象,若脉象似有力似有神为假实证,若脉象无力无神为元气欲脱之侯。
诊病施治 贵乎精一
张景岳反复强调治病求本的重要性,提出“凡看病施治,贵乎精一”的理论。精者,《说文解字》曰,择也。一者,病之本也。精一者,即《内经》所言“治病必求于本”也。他说:“万物皆有本,而治病之法尤以求本为首务。”所谓本就是阴阳表里寒热虚实。所以张景岳在治则治法的应用方面提倡“精一不杂”,在诊病施治之时,当先探清病本,然后施治用药。也就是说在准确辨证的基础上,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拔其起病所由,诸证得以尽除。譬如当使用攻补之法时,用纯补或是纯攻自一而再之施治方为至善之法。正如其所云:“与其制补以消,孰若少用纯补以渐而进之为愈也。与其制攻以补,孰若微用纯攻自一而再之为愈也。”
然而人体作为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病情常常错综复杂,寒热难辨、虚实不明的情况常常存在,此时医者不可贸然施以补泻之剂,当根据医者的初步判断开出探病方,探得病情之后,再进行具体治疗
张景岳最反对辨证不明,用治不精,杂乱而投,并在《景岳全书·传忠录》中列举了大量的例子:“当今之医,凡遇一证……意谓虚而补之,则恐补之为害,而复制以消;意谓实而消之,又恐消之为害,而复制之以补,其有最可叹者,则每以不寒不热兼补兼泻之剂,兼而用之,确然投之,极称稳当,此何以补其偏救其弊乎?又有以治风治火治痰治食之剂兼而用之,甚称周备,此何以从其本而从其标乎?若此者,所谓以药治药尚未能得逞,又安望其及于病耶?既使偶遇,亦不知其补之之力,攻之之力也;使其不愈,亦不知其补之为害、消之为害也。是以白头圭匕,而庸庸没齿者,其咎在无定见,而用治之不精也……耽误民生者,皆此辈也,任医者不可不深察焉。”
处方用药 本贵精一
张景岳认为,“治病用药,本贵精专,尤宜勇敢。”专者,一也。先生探得病本,善用单方重剂,往往用一味为君,二三味为佐使,大剂进之,对于轻浅之病,用一味两味便可拔之,对于病情较重的疾病,则五六七味已经嫌多,既使用至七八味,也亦不过对君药的辅助作用而已。
然其用药并非不分病势轻重,而一味运用重剂,他以虚实用药为例来说明用药以病势为则的用药原则。张景岳将泻实譬为“耘禾”:“禾中生稗,有一去一,有二去二,耘之善者也。若有一去二,伤一禾矣,有二去四,伤两禾矣。若识禾不的,俱认为稗,而计图尽之,则无禾矣。”还云:“故用攻之法,贵乎察得其实,不可过也。”张景岳又将补虚喻为“给饷”:“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饷足矣。若百人一斗,千人一斛,而三军之众,又岂担石之粮所能或哉?一饷不继,将并前饷而弃之,而况于从中克减乎?”同时还说,“此用补之法,贵乎轻重有度,难从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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