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冯野王
国 籍:中国(西汉)
民 族:汉族
职 业:官员
出生地:上党潞县(今山西潞城东北)
爵位:关内侯
冯野王——左将军光禄勋冯奉世之子树立威信
冯野王年少时跟从博士学习,精通《诗经》,因为父亲做官的原因任太子中庶子。冯野王十八岁时,向汉宣帝上书希望能试任长安县令。汉宣帝对他的志向感到惊奇,询问丞相魏相,魏相认为不能允许。后来以功劳次序补任当阳县令,后升任砾阳县令,又调任夏阳县令。
汉元帝在位时期(前49年-前33年),升任陇西郡太守,因为政绩突出,入朝担任左冯翊。一年多后,池阳县令并(名并,姓氏不详)素来贪污,轻视冯野王是年轻的外戚,治理的劣迹不加改正。冯野王部署督邮掾、祋祤县人赵都立案检察,查明是当权者监守自盗十金的罪行,将他逮捕。并不服从收捕,赵都格杀了他。并的家人上书陈述冤情,事情交给廷尉处理。赵都到官吏面前自杀来证明和冯野王无关,京师的人都称赞他的威信,升任大鸿胪。
深受器重
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御史大夫李延寿病逝,御史大夫职位空缺,很多官员推荐冯野王继任。汉元帝命尚书在二千石官员中挑选,而冯野王以品行好,能力强被评为第一。汉元帝询问中书令石显的意见,石显说;“九卿之中,没有比冯野王更恰当的人选。然而冯野王是冯昭仪的哥哥,我恐怕后世评论起来,必然认为陛下越过许多贤能,对后宫亲属徇私而任命为三公。”汉元帝认为石显说的很有道理,于是对众位大臣说:“我如果任用冯野王当三公,后世一定抨击我对后宫亲属徇私,会把冯野王拿出来作为例证。”三月丙寅日,汉元帝下诏说冯野王为人刚强正直,宁静淡泊;又说太子少傅张谭廉洁节俭,提拔少傅张谭担任御史大夫。 汉元帝为避嫌越级任用张谭,而不用冯野王,冯野王于是叹息说:“别人因为受皇帝宠爱的妃子而尊贵,我们兄弟却因此而卑贱!”冯野王虽然没作三公,但却很受器重,在当时很有名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