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左懋第
别名:左仲及,左萝石
国籍:明代
民族:汉族
主要成就:宁死不屈,英勇殉国,被人民誉为“明末文天祥”
代表作品:《梅花屋诗抄》一卷,《萝石山房文抄》四卷,《左忠贞公剩稿》四卷
左懋第——明代著名政治家、外交家左懋第(1601年-1645年),字仲及,号萝石,原山东莱阳人。南明赴清谈和使者,后被清扣押,宁死不降,后人称“明末文天祥”。崇祯三年(1630年),左懋第乡试中山东第二名举人,次年中进士。懋第任陕西韩城令,崇祯十二年(1639年)官至户部给事中,上书提出时局有四弊:民穷、兵弱、臣工推诿、国计虚耗。十四年,督催漕运,道中驰疏言:“臣自静海抵临清,见人民饥死者三,疫死者三,为盗者四。米石银二十四两,人死取以食。惟圣明垂念。”崇祯十六年(1643年)秋,出巡长江防务,不久明朝灭亡,其母陈氏绝食而死。
入仕南明,为官清廉。清兵入关,左懋第被任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又以陈洪范、马绍愉为副使,前往北京,通好议和。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十月初,揩二副使及随从百余人至北京张家湾,住进鸿胪寺。懋第在鸿胪寺陈设太牢,率随员北面哭祭三日。十月二十七日多尔衮释放左懋第南归。左等走出永定门,冯诠劝多尔衮不要“放虎归山”,十一月十四日多尔衮遣百骑在沧州追回,被扣留在北京太医院,墙上遍布荆棘,自言:“生为明臣,死为明鬼,我志也。”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闰六月十五日颁布剃发令,随员艾大选遵旨薙发,懋第将其乱棍打死,清廷前来责问,懋第曰:“吾自行我法,杀我人,与若何预?”清廷设“太平宴”宴请,懋第拒食。又遣洪承畴前来说降,左懋第说:“此鬼也。洪督师在松山死节,先帝赐祭九坛,今日安得更生?”洪承畴惭愧而退。李建泰又来劝降,左懋第怒斥说:“老奴尚在?先帝宠饯,勒兵剿贼,既不殉国,又失身焉,何面目见我?”左懋第又责问劝降的堂兄弟左懋泰:“此非吾弟也?”随之将其叱离。多尔衮大怒,亲自提审懋第,懋第直立不跪。当问道:“你为何不肯剃头?”左懋第回答:“头可断,发不可断!”金之俊劝他:“先生何不知兴废!”左懋第针锋相对答道:“汝何不知羞耻!”多尔衮知其不可降,闰六月十九日,命左右推出宣武门外菜市口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