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

拼 音 pí pa

基本释义

pí pá的又音。义同“琵琶pí pá”。

详细释义

  1. 弹拨乐器。初名批把,见《释名·释乐器》。此类乐器原流行于 波斯 、 阿拉伯 等地, 汉 代传入我国。后经改造,圆体修颈,有四弦、十二柱,俗称“秦汉子”。一说,我国 秦 末,百姓苦 长城 之役,弦鼗而鼓之,琵琶即始于此。(见 晋 傅玄 《〈琵琶赋〉序》。) 南北朝 时又有曲项琵琶传入我国,四弦,腹呈半梨形,颈上有四柱,横抱怀中,用拨子弹奏,即现今琵琶的前身。

    唐 宋 以来经不断改进,柱位逐渐增多,改横抱为竖抱,废拨子,改用手指弹奏。现今民间的琵琶有十七柱,通常称四相十三品,革新的琵琶有六相十八品;后者能弹奏所有半音,技法丰富,成为重要的民族独奏乐器。

  2. 指弹奏琵琶的指法。

    宋 王谠 《唐语林·识鉴》:“﹝ 王蝺 ﹞又见 康崑崙 弹琵琶云:‘琵声多,琶声少,亦未可弹五十四丝大弦也。’自下而上谓之琵,自上而下谓之琶。”《儿女英雄传》第十八回:“怎的推手向外为琵,合手向内为琶,怎的为挑,为弄,为勾,为拨:--指使的他按谱徵歌都学得心手相应。”

  3. 鱼名。

    《文选·左思<吴都赋>》:“於是乎长鲸吞航,修鯢吐浪,跃龙腾蛇,鮫鯔琵琶。” 刘逵 注:“琵琶鱼,无鳞,其形似琵琶,东海有之。” 南朝 梁 任昉 《述异记》卷上:“海鱼千岁为剑鱼,一名琵琶,形似琵琶而善鸣,因以名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