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军事艺术或军事科学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

  用词尚未统一——能力和知识。纯粹以探讨知识为目的的

  是科学,以培养能力为目的的是技术——

  人们仿佛至今还没有决定,究竟采用军事科学这个术语还是采用军事艺术这个术语,而且也不知道应该根据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虽然问题是很简单的。我们曾经说过,知识和能力是不同的。两者之间的差别极为明显,本来是不容易混淆的。能力本来不能写在书本上,因此技术也不应该作为书名。然而,人们已习惯于把掌握某种技术所需要的知识(这些知识也可能是几门独立的科学)称做技术理论,或者直截了当地称为技术,因此会采用这样的区分,把凡是单纯以探讨知识为目的的都称做科学,如数学。天文学,把凡是以培养创造能力为目的的都叫做技术,如建筑术。在任何技术理论中都有可能包含某几门独立的科学,这是不言而喻和无可置疑的。可还值得注意的是,任何科学也不可能完全不包含技术,例如数学,算术和代数的应用就是技术,不过这还远远不是两者之间的界限。这是由于,虽然从人类知识的总和来看,知识和能力之间的差别非常明显,但在每一个人身上它们就很难截然分开了。

  把认识和判断分开是困难的

  ——军事艺术——

  任何思维都是一种能力。当逻辑学者划一条横线,表示前提(即认识的结果)已结束,判断从此开始时,能力开始起作用。甚至通过智力的认识也是判断,所以也是一种能力,同样,通过感觉的认识也是如此。总之,一个人或者只有判断力而没有认识力,只有认识力而没有判断力,都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能力和知识是不能截然分开的。能力和知识越是具体地体现在世界的外部形态上,它们的区别就越明显。凡是以创作和制造为目的的都属于技术的领域,凡以研究和求知为目的的都属于科学的领域。可见,使用军事艺术这个术语比运用军事科学这个术语更恰当些。

  对这个问题我们之所以谈了这么多,是因为这些概念是不可缺少的。但我们认为,战争既不是真正的技术,也并非真正的科学,人们正由于看不到这一点,不知不觉地把战争同其他各种技术或科学等同起来,并进行了很多不正确的类比推理,才走上错误的道路。

  人们早已感到了这一点,于是把战争说成是一种手艺。可是,这种做法是害多利少的,因为手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初级的技术,它只服从较狭隘和转较固定的规律。实际上,军事艺术有一个时期是带有手艺的性质的,那就是在佣兵队长时期。然而军事艺术产生这种倾向并非由于内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在的原因,何况战史也已证明,这在当时就是很不正常和很不能令人满意的。

  战争是一种人类交往的行为

  所以我们认为,战争属于社会生活的领域,不属于技术或科学的领域。战争是一种巨大的利害关系的冲突,这种冲突是以流血方式进行的,它与其他冲突不同之处也正在于此。战争与其说象某种技术,还不如说象贸易,贸易是人类利害关系和活动的冲突。可是,更接近战争的是政治,政治也能看成是一种更大规模的贸易。不光如此,政治还是孕育战争的母体,战争的轮廓在政治中就已经隐隐形成,就如同生物的属性在胚胎中就已形成一样。

  区别

  战争跟技术或艺术的根本区别在于:战争这种意志活动既不象艺术那样,处理的是人的精神和感情这一类活的。可却是被动的。任人摆布的对象,也不象技术那样,只处理死的对象。它处理的既是活的又是有反应的对象。所以,很容易看出,技术和科学所使用的机械的思维方法是很少适用于战争的,同样也很容易看出,力图从战争中找出类似从死的物质世界所能找到的那些规律,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错误。然而,以往人们确立军事艺术时,正是以技术作榜样。以艺术作榜样也行不通,因为艺术本身还缺乏法则和规则,而现有的几条法则和规则又通常是不完善的和片面的,它们不停地被各种意见。感觉和习惯的巨流所冲击而淹没。

  至于在战争中发生和消失的这种活的对象之间的冲突是不是服从一般法则,这些法则能否作为行动的有用的准绳,我们在本篇里将不作探讨。但有一点很清楚,如没有超出我们认识能力的任何对象一样,战争这个对象用研究精神也是能阐明的,它的内在联系也是或多或少能弄清楚的,并且只要做到这点,理论就是名副其实的理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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