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齐贤

明代:冯梦龙

  【原文】

  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讼。齐贤曰:“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自治之。”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汝非以彼分财多,汝分少乎?”曰:“然。”具款,乃召两吏,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货财无得动,分书则交易,明日奏闻,上曰:“朕固知非君不能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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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译文
  宋朝时,王室外戚所住的邻里中,有人认为财产没有平均分配,因而互相控告。张齐贤(冤句人,字师亮)对皇帝说:“这不是御史台所能判决的,请让微臣亲自去处理。”张齐贤对互相控告的人问道:“你不是认为他分的财产多,你分的少吗?”“是的。”两者都如此回答。张齐贤便让他们详列财物条目,再找两名役使,命令甲家的财物搬入乙的房舍,乙家的搬入甲的房舍,所有的财物都不能动,分配财物的文件也交换,第二天就向皇帝奏报,皇帝说:“朕就知道没有你不能决断的。”

注释
①戚里:皇帝外戚聚居的地方,此处指外戚。
②更:互相。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30/14/11896251_318181637.shtml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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