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家五戒
清代:徐直銈
一戒∶凡病家大小贫富人等请视者,便可往之。勿得迟延厌弃,欲往而不往,不为平易。药金毋论轻重有无,当尽力一例施治,自然生意日增,毋伤方寸。
二戒∶凡视妇女,及孀妇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后入房诊视。倘旁无伴,不可自看,设有不便之患。更宜真诚窥视,虽对内人,亦不可谈,此因闺阃故也。
三戒∶不得出脱病家珠珀珍贵等物,送家合药,以虚存假换。如果该用,令彼自制入之,倘服不效,自无疑谤。亦不得称扬彼家物色之好,凡此等非君子也。
四戒∶凡为医者,不可行药登山,携酒游玩,又不可片时离去。凡有抱病至者,必当亲视,用意发药,又要根据经写出药帖,不可杜撰药方,受人驳问。
五戒∶凡娼妓及私伙家请看,亦当正己,视如良家子女,不可任意儿戏,以取不正。视毕便回,贫家者药金可璧,看病回,只可与药,不可再去,以图邪淫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