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家十要
清代:徐直銈
一要∶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业。或内或外,勤读先古明医确论之书,须旦夕手不释卷,一一参明,融化机变。印之在心,慧之于目,凡临症时,自无差谬矣。
二要∶选买药品,必遵雷公炮炙。药有根据方修合者,又有因病随时加减者,汤散宜近备,丸丹须预制,膏药愈久愈灵,线药越陈越异。药不吝珍,终久必济。
三要∶凡乡井同道之士,不可轻侮傲慢,交接切要谦和谨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学人师视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如此自无谤怨,信和为贵也。
四要∶治家与治病同,人之不惜元气,斫丧太过,百病生焉。轻则支离身体,重则丧命。治家若不固根本而奢华,费用太过,流荡日生,轻则无积,重则贫窘。
五要∶人之受命于天,不可负天之命。凡欲进取,当知彼心愿否,体认天道顺逆,顺取人缘相庆,逆取子孙不吉。为人何不轻利远害,以防报之业也。
六要∶凡里中亲友人情,除婚丧疾病庆贺外,其余家务,至于馈送来往之礼,不可求奇好胜。饭食只可一鱼一菜,一则省费,二则惜禄,谓广求不如俭用。
七要∶贫窘之家,及游食僧道,衙门差役人等,凡求看病,不可要他药钱,只当奉药。再遇贫难者,当量力微赠,方为仁术。不然,有药而无火食者,其命难保。
八要∶凡有所蓄,随其大小盒饭,置买产业,以为根本。不可收买玩器,及不紧物件,浪费钱财。又不可做入银会酒会,有妨生意。必当一例禁之,自绝谤怨。
九要∶凡应用各样物具,俱要精备齐整,不得临时缺少。又古今前贤书籍,及近时名公新刊医理词说,必购备参阅,以进学问,此诚为医之本务也。
十要∶凡奉官衙所请,必当速去,毋得怠缓。要诚意恭敬,告明病源,开具方药。病愈之后,不得图求匾礼,亦不得言说民情,致生罪戾。闲不近公,自当守法。
以上五戒十要,乃保身保家,守成之法。故直言而不文,当置于座右,朝夕一览。若有贤能子孙,倘遵而行之,则可以成家立业。若不听信,必有饥寒不足之忧。凡人何不预听,直待临时追悔,进退两难,将何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