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李冠仙
医案著作。二卷。清·李冠仙撰于1835年。作者盛赞《寓意草》,因仿其格式归纳验案而成此帙。所载验案以内科杂病为主,兼有妇科、五官科等。案中议病,析因颇详,主张“药不执方,相宜而用”,同症异治,异症同治,立法处方灵活,诊治颇具胆识。但案语偏于烦琐。
-
清代:李冠仙
《知医必辨》一书收评论诸家医书之得失,论述四诊,辨析病证及治法、方剂等医论13篇。皆属李氏学习心得或临床经验之总结。颇具一得之见。如分析《景岳全书》,即肯定其独到的见解,又指出专用温补之法并非景岳之过及是后人学习偏执的结果。作者对吴又可《温疫论》则持贬抑态度。现有《中国医学大成》本。